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2〕1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评选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在统筹考虑成果第一完成人类别(现任校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20%)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我校推荐项目向省教育厅报送。

二、推荐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推荐要求

1.获得2017年或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近五年本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均可申报推荐。在申报推荐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时,成果名称应与原获奖项目原则上保持一致,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不得改变。如成果名称和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除外)、主要完成人(包括姓名和排名顺序)有改变的,以及整合相近项目为一个项目申报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并由原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签字、全部完成单位盖章。

2.推荐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要求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推荐。

5.推荐限额: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

(二)材料报送

1.《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第四和第五项暂不填写),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竖装,双面打印),提交书面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1份;

2.教学成果报告,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竖装,双面打印),提交书面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和首页盖章PDF格式)1份;

3.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提交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 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4.《江苏省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EXCEL格式电子材料1份。

请各学院将上述书面材料于9月25日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老图书馆319室),电子版材料分项目打包压缩发至邮箱2813752603@qq.com,压缩文件名为“年份+编号+申报单位+成果简要名称”(年份是指获奖年份,编号是指公布获奖通知中的项目编号),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超过100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应晨希,电话:025-85427167.


附件:  附件下载

1.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江苏省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