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5〕9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兼职)(以下简称“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依据
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执行(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我校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可申报名额为14个。
三、选聘程序
本次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使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研究生平台”,http://jsxw.jsed.edu.cn/)报送材料。
1. 8月19日至8月23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拟聘任“产业教授”的岗位、数量及要求,填报《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表》(附件2)。表中“受聘岗位”按照学术一级学科和专业型专业学位类别选填,请参考“产业教授岗位选项”(附件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8月23日下午5:00前将《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表》电子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同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尽快做好省产业教授人选物色及推荐工作。
2. 8月25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登录“研究生平台”填报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表。
3. 9月1日前,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
4. 9月1日至9月16日,请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申报,将申请人的《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附件4)纸质材料(学院填写“高校意见”)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葛老师,办公地点:老图书馆308室,联系电话:85427616),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752103749@qq.com。
5. 9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选聘名单进行公示。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申请人登录“研究生平台”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PDF盖章版)(附件4)和佐证材料。
6. 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工作人员登录“研究生平台”审核后提交。
四、有关要求
1.根据选聘办法,产业教授申报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在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公示。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产业教授选聘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岗位、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