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与认定的范围:
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范围为拟新增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任职资格实行分类遴选。
本次招生资格的认定范围为拟在2026年招生的原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分类认定。
二.遴选与认定的依据: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及招生资格的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2个文件的通知》(南林研【2025】61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2个文件的通知》(南林研【2025】62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遴选与认定的网上平台及说明:
1. 本次新增导师任职资格的申请及原有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均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导师遴选”系统进行。
2. 2024年底之前的科研成果已从原科研绩效管理系统导入至“导师遴选”系统。对照南林研【2025】61或南林研【2025】62号文件,若2024年底之前的科研成果不满足申请条件,申请人则需先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科研系统”(试运行),填报2025年的新增科研成果。新增数据经科技处审核后,成果将自动对接“导师遴选”系统。若申请人2024年之前的科研成果满足条件,则无需进入 “科研系统”,可直接进入“导师遴选”系统填报。
《南京林业大学科研系统用户手册》详见附件2。
3. 因“科研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此次填报的成果仅用于导师遴选工作使用。
四.遴选与认定程序:
(一)新增导师任职资格遴选
新增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基本条件应符合文件要求。原则上申请人科研项目经费到账情况统计时间节点为2025年8月30日。
1. 申请流程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导师遴选”系统――新增博士或硕士生导师遴选――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填写新增博士或硕士生导师遴选申请表――学科审核――学院审核――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外审(仅博导)――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发文公布
2. 操作说明
新增导师遴选版块的申请人员分为3类,分别为校内人员、引进人才和校外人员。2024年及2025年的引进人才,在学校科研系统中无成果信息的请选择“新增导师遴选(引进人才)”版块进行申请。
(1)个人基本信息
导师个人基本信息对应了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和全国博士生导师库的字段,为了方便后期信息采集,请尽可能的完善信息。
校内人员、引进人才:大多数据已从学校源库中直接获取,获取不到或获取错误的请自行更正。
校外人员:申请新增博士或硕士生导师遴选登录网址https://apaas.njfu.edu.cn/login。
(2)新增导师遴选申请
校内人员:各项科研成果可通过自动筛选功能进行选择填入。
引进人才:2024年及2025年的引进人才,在学校科研系统中无成果信息的请选择此版块进行申请,科研成果需自行填写,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校外人员:科研成果需自行填写,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新增博士/硕士生导师遴选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和附件4。
(3)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同时提交与申报材料纸质稿一致的PDF电子稿(文件以“学院+申请学科+姓名”命名)。
证明材料须与简况表中所填内容相对应、顺序一致,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新增导师遴选申请简况表》(“学院审核”环节完成后,可从系统下载并编辑);
②职称评定证书或学校职称评定发文;
③最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④近5年(2020年以来) 获得的科研或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原有导师的招生资格认定
原有博士生导师和原有硕士生导师申请招生资格时的年龄应符合学校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至少能够完成一届博士生或硕士生的指导工作。申请人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原则上申请人科研项目经费到账情况统计时间节点为2025年8月30日。
1. 申请流程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导师遴选系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填写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学科审核――学院审核――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示――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
2. 操作说明
(1)个人基本信息
导师个人基本信息对应了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和全国博士生导师库的字段,为了方便后期信息采集,请导师尽可能的完善信息。
校内导师:大多数据已从学校源库中直接获取,获取不到或获取错误的请自行更正。
校外兼职导师:申请招生资格认定登录网址https://apaas.njfu.edu.cn/login。
(2)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满足“招生资格当年免审”者,今年无需填写;不满足“招生资格当年免审”者,需要填写。
校内导师:各项科研成果可通过自动筛选功能进行选择填入。
若2024年之前的科研成果不能满足认定要求的,请先登录“科研系统”进行科研成果填报。
校外兼职导师:自行填写。
《原有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五.时间安排
9月5日前 新增导师及原有导师在网上办事大厅“科研系统”中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的填报工作(适用于2024年底之前的科研成果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
9月10日前 科技处在“科研系统”中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审核完成后的成果自动对接“导师遴选”系统。
9月15日前 申请人在“导师遴选”系统中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9月20日前 各学院对新增导师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对符合条件者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9月25日前 各学院负责对原有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对符合条件者签署意见,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10月10日前 ①研究生院组织并完成外单位专家对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的评审。②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人员的科研成果及项目经费等进行复核。
10月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2026年新增导师名单和招生上岗导师名单。
10月中下旬 校内公示后,发文公布2026年新增导师名单和招生上岗导师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遴选与上岗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人要恪守学术诚信,真实、准确填写各项申请信息,若发现有学术不端、虚报谎报等情况,将一票否决。
(二)各学院对导师招生资格认定与遴选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招生资格认定名单必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各学院负责对申请材料中论文、课题和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议申请材料,在导师遴选系统中录入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学院审核环节操作说明详见《导师遴选系统操作说明(学院审核人版)》(附件6)。
七.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审议通过的新增导师遴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及《2026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附件7,可从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于9月25日前将《2026年原有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招生资格信息表汇总表》(附件8,可从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盛老师、葛老师,电话:85428826、85427616,邮箱:752103749@qq.com。
1. 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认定相关文件
2. 南京林业大学科研系统用户手册
3. 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系统操作说明
4. 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系统操作说明
5. 原有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系统操作说明
6. 导师遴选系统操作说明(学院审核人版)
7. 2026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信息汇总表
8. 2026年原有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信息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