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南京林业大学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成绩报送的方法,为了利于教学管理各环节有序进行,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报送。
一、网上报送成绩流程:
㈠ 理论课程网上成绩报送流程(含重修)
A.进入系统
南京林业大学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院网站-系统导航下),→点击“ 教师、导师、管理人员登录入口” →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教师不变号)、密码及验证码后进入系统。(备注:遗忘密码的老师请与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申请密码初始化)。
B.录入成绩
进入系统后点击上方菜单“教师教学管理” →点击左侧菜单“学生成绩录入” →“选择学期、班级” →“查询”→“录入考核成绩” →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一旦提交则不可修改成绩。如在当学期成绩输入有误,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清空成绩或解锁成绩,方可重新录入成绩)
C.打印理论课程成绩
成绩录入完毕后可以直接点击右上方的“打印”按钮,打印录入的学生成绩。
注: 1、系统中学生成绩显示为红色表示不及格,绿色表示非法数据,蓝色为重修的学生,褐色为缓考的学生,橘黄色为补考的学生。
2、成绩提交后须用A4纸打印原始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任课教师亲笔签字后连同课程试卷(论文)、试卷存档单一起交至开课学院盖章留存。
㈡ 学硕及博士教学实践环节网上成绩报送流程
A.学生填写
学生登录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培养管理”→点击左侧菜单“教学实践登记”→填写教学实践内容后,通知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并填写评语和成绩。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系统导航→点击“ 教师、导师、管理人员登录入口”→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教师不变号)、密码及验证码后进入系统。如遗忘密码请与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申请密码初始化。
B.导师审核
进入系统后→点击“导师日常管理”→点击左侧菜单“学生教学实践审核” →选择“学院”、“学生类别”、“年级”,或直接输入“学生学号或姓名”→学生已提交教学实践的,可选择‘未审核’进行查看→点击"审核"可查看该生填写的教学实践内容→导师审核后在“实践环节评语”栏填写评语→在“成绩”下拉菜单中选择教学实践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点击右上方“审核提交”→导师A4纸张打印并签字→学生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实践环节考核表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注:该项考核成绩须不迟于第五学期的九月完成提交,否则影响学生就业成绩单领取。
㈢ 纸质成绩单的报送
每学期期末,各学院应收集、审核、整理本学院本学期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一式三份(依照研究生院每学期开课目录的数目和顺序整理)和研究课程试卷或课程论文(分类保管)、试卷(论文)盒号登记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册一册留存学院保管、存档,另两册成绩单和试卷(论文)盒号登记单一份交存研究生院备案(其中一册由研究生院整理后送至校档案馆存档,另一册留研究生院保管)。
二、成绩报送截止时间:
一般应在该课程每学期考试周及课程考试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报送。全校网上报送成绩的截止时间见研究生院具体通知,过期将会关闭网上报送成绩系统。
三、特殊成绩的报送
1.补考
如录入成绩时有不及格学生,学生成绩显示为红色,成绩属性也是正常。若学生参加考试但成绩是0分的,须在成绩栏中录入“考试成绩为“0”的字样,不得空缺不填。不及格学生自动显示在补考学生名单中,任课老师在自行组织补考后及时在系统中录入补考成绩。录入步骤: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上方“教师教学管理”-点击左侧菜单、“补考成绩录入”→选择“学期和班级”→点击“查询”→在“补(缓)考成绩”处录入补考成绩→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最后“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并交至学院存档。
2.缓考
缓考的学生必须是在课程考试前及时到研究生院办理缓考手续,且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才可按缓考处理,任课老师收到经研究生院审批后的缓考申请表后,方可在系统中对缓考学生‘成绩属性’处选择“缓考”,任课老师无须其它操作。成绩属性为‘缓考’学生自动出现在补(缓)考学生名单中,任课老师按以上补考成绩录入方式录入成绩即可。
3.旷考
凡不明原因无故旷考的学生,老师须在该生“成绩属性”处选择“旷考”字样,不可空缺不选,否则成绩系统自动判定为旷考,选择成绩属性后,任课老师无须其它操作。旷考学生不能自动显示在补(缓)考学生名单中,只能至研究生院办理重修后,方可重新修课和考试。重修成绩出来后,学生的成绩属性为“重修”。
4.特殊成绩补录
如任课老师发现有少数学生成绩漏录,任课老师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课程成绩补录,操作步骤: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上方“教师教学管理”-点击左侧菜单“学生成绩修改申请”→选择“学期和班级”→点击“查询”→在学生名单列表中找到补录成绩的学生→在该生‘考核成绩’处补录成绩即可(其他学生成绩无须重新录入)→点击“保存”→通知研究生院培养科对补录成绩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任课老师方可打印出补录学生的课程成绩单(成绩单上只显示补录学生的课程成绩)→将成绩单(一式三份)及试卷(论文)并交至学院存档。
如修课学生参加课程考试取得考试成绩,但未在课程选修名单中,可由任课老师通知学生到研究生院领表申请把该课程加入到个人教学计划中,或由任课老师在打印的课程成绩单上手写该学生学号、姓名、成绩,并在成绩后面附上亲笔签名。
培养科咨询电话: 85427767 联系人:李老师
专业学位办咨询电话:85427616 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科、专业学位办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