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点击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1999年建立的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学校是28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先后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曾荣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华职教社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计划

1、详见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2、博士研究生招聘对象范围皆包含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6年9月底前毕业)。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2)职称、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有效期之内。列入我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年龄适当放宽。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二)优惠政策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人才类型,经双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享受人才待遇,包括人才基础性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晋升“绿色通道”、特殊人才的年薪制等。报考人员可登录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ebs.nbpt.edu.cn/899/list.htm人才引进)查看学校高层次人才政策。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

将“个人简历”发送邮件附件1中应聘岗位对应的各学院(部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岗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等;(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各学院和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各学院工作人员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试讲(面试)或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审。考核主要采用试讲(面试)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门)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学院(部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人:姜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公开招聘邮箱:hr@nbpt.edu.cn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序号

学院

岗位名称

专业(含研究方向)要求

岗位类别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联系人、邮箱及电话

1

化学工程学院

学科带头人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过程机械、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合成生物技术、工业催化、生物技术与工程等专业;高分子材料、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等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彭老师0574-86891599;
邮箱:hxgc-zp@nbpt.edu.cn

2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学科带头人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精密加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张老师0574-86891559;
邮箱:jdgc-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3

人工智能学院

学科带头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气工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装备应用、电机控制等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李老师0574-86894208;
邮箱:ddxz-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4

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科带头人

艺术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数字媒体研究、低空智能感知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胡老师0574-86894250;
邮箱:jzys-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5

供应链管理学院

学科带头人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交通运输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电子商务、自动化装备等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赵老师0574-86891269;
邮箱:gsgl-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6

国际商旅学院

学科带头人

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技术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外国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旅游与酒店管理、人文地理学、地理科学、城市规划等学科领域的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文旅、旅游新媒体运营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董老师0574-86891267;
邮箱:gjsl-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7

阳明学院

学科带头人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等学科;机器人技术、材料成型等研究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田老师:0574-62790273
邮箱:ymxy-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8

公共基础学院

专任教师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周老师0574-86891315;
邮箱:ggjx-zp@nbpt.edu.cn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带头人

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吕老师0574-86891266;
邮箱:mlxy-zp@nbpt.edu.cn

专任教师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10

职业教育研究院

研究人员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大类(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张老师0574-86891355;
邮箱:zjyj-zp@nbpt.edu.cn

11

教务处

研究人员

教育学大类,其中有一个学习阶段为计算机大类

专技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张老师0574-86891263;
邮箱:hr@nbpt.edu.cn

备注:

1.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者,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备副高职称者,需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 博士研究生,要求以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不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浙大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本。年龄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人工智能应用方向可优先考虑。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附件2:博士、教授--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