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2023年教师参加教学活动及指导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及教学绩效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依据
教学成果统计及绩效核算主要包括教学成果类和教师类。具体奖励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2023 年修订)〉的通知》(南林人〔2023〕24号)中的《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工作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中的“其他一类学科竞赛”和“其他二类学科竞赛”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7号)(附件2),学校对《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2023版)》内的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学科竞赛目录外的竞赛获奖均不予奖励。
二、工作流程
本次教学成果统计及绩效核算采用科技处科研评价系统在线填报(限校内IP,校外需通过下载学校信息中心的VPN访问)。教职工使用账号密码登陆,用户名为不变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数字,往年修改过密码的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教师登录系统进行教学成果登记并上传佐证材料,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佐证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教学成果分配业绩点。
三、时间安排
2023年教学绩效核算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与审核阶段)
1.完成教学成果类、教师类等教学成果的在线填报;
2.教师及时完成已审核通过业绩点的在线分配;
第二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审核与分配阶段)
1.研究生院分批审核教学成果;
2.教师对审核通过的教学成果业绩点进行分配;对审核不通过的教学成果补充佐证材料供审核,审核通过后对业绩点进行分配。
4.12月25日下午17:30填报系统关闭。教师完成所有教学成果的填报及业绩点的分配。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26日-29日(汇总阶段)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研究生教学业绩点,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四、填报要求
1.教学绩效核算工作具有严肃性,请填报前认真阅读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教师在线填报教学成果类、教师类的教学成果时除了如实填写成果信息外,必须同时上传获奖证书或正式发文等佐证材料。网络截图不可作为佐证材料,1个成果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的佐证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填报的均不予认定。佐证材料命名方式:“学院+第一指导老师姓名+获奖等级+竞赛全称-参赛学生名(排名第一)”。如:“化工院-李娟-国家级一类二等奖-第**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竞赛-王磊”
3.填报“指导学科竞赛”获奖信息时,请务必准确选择竞赛项目“研究生教学·竞赛项目”,勾选获奖等级,同时根据贡献程度按顺序依次填写参赛学生姓名,教师填报的获奖信息将作为排名第一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奖励的依据。填报信息应与获奖证书保持一致。填报流程说明详见附件3。
4.教学成果业绩点分配后一经研究生院审核将无法修改,最终以系统中实际分配的业绩点为准。
5.本次教学绩效核算工作中出现的争议事项,须本人在当年核算期内提出,由学校评价工作实施小组研究决定,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研究院相应科室联系:
1、沈老师:85427767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改成果奖、规划(重点)教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研究生优秀课程(含研究生一流课程)、全国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工程硕士优秀实践成果、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全英文授课)
2、王老师:85421722(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
3、盛老师:85428826(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立项、评估通过、考核优秀及示范基地)、有影响力的省级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高水平专业学位教育认证、全国教指委优秀学位论文、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学位获得者
附件(点击下载):
1.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2023 年修订)〉的通知(南林人〔2023〕24号)
2.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
3.教学成果在线填报简易流程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