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南林研【2020】30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生在读时间4年内,硕士生在读时间3年内。硕博连读生第三学年可选择申请博士奖学金。
博士生一等奖学金不超过5项,博士生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0项,硕士生奖学金不超过10项。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 个人申报
申请人如实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同时提交在读期间的成绩单(申请人自行打印“自留用成绩单”,秘书审核加盖学院章),以及与申请表中所填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证明材料为展示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相关材料,可为以下种类,但不局限与以下种类:发表的中文期刊论文,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在线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打印件及检索页;SCI、SSCI、EI收录论文除需提供论文全文外,还需提交网络检索页面截图;专利复印件等。
2. 学院推荐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的有关要求,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
3. 公开答辩
申请博士一等奖学金者,拟由研究生院组织公开答辩。公开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5. 评审公示
校长特别奖学金入选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将在发文后获得相应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材料报送
1.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周二)前将《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院版)》(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院章),按有关要求统一汇总排序推荐,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办。
2. 联系人:陈晨,电话:85428561,邮箱:80504964@qq.com。
附件1 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南林研【2020】30
附件3 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学院版)
南京林业大学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