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林研〔2022〕61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级博士研究生论文进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博士研究生范围为2019级所有未进入论文预答辩环节的博士研究生(附件2)。
二、考核要求
1. 考核组织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并以材料审核和进展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进行。
2. 考核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统筹组织,研究生院督查指导。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检查,适时开展考核督导。相关学院须成立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4名。考核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治学严谨、有责任担当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由研究生院从考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导师(含副导师)不担任考核组成员。
3. 论文进展报告考核内容严把关。参加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需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报告材料,并口头汇报论文进展。考核小组应对每个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给予研究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并按学科方向(或二级学科)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预警”两个等次。考核平均分高于70分为“通过”等次,低于70分(含70分)为“预警”等次。排序末位的博士生在预答辩、论文送审等环节须从严把关。
4. 考核结束后,考核表原件由学院留存,博士生和研究生院各存档影印版一份。考核表仅作为学生修改论文和后期各阶段审查及监督之用,不存入学生档案。
三、时间安排
1. 各相关学院于12月9日前完成考核专家库信息填报工作,将考核专家库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老图书馆31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13752603@qq.com。
2. 各相关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拟开展进展考核的时间、地点报培养科。
3. 各相关学院于12月31日前参加学位论文进展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复印件(电子材料汇总打包)提交至于交至培养科。
联 系 人:应晨希
联系电话:025-85427167
电子邮箱:2813752603@qq.com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