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现已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请参见网页: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欢迎访问国家留学网! (csc.edu.cn)
请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材料点击可进行跳转: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一、申请类型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5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或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二、材料报送
(1)请申请人按以下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受理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要求
1.第1~3项由导师填写(手写并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由学校负责填写。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导师负责请专家填写。“校内主管部门盖章”处由申请者所在学院盖章。
(4)申请人须:①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所在学院的“单位推荐意见”文字部分整理成word格式文档;②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成jpg格式(先盖研究生院章后扫描);③将《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成jpg格式;将以上①②③打包成一个压缩附件发送到814750841@qq.com,邮件名称为“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学号+姓名”,打包附件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学院+姓名”。
(5)报送时间:
参考《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附件1),材料提交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可加QQ群714021224交流申报情况。
(6)特别提醒:
1、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不受理逾期提交的申请;
2、申请人务必自行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尤其应关注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要求和申报程序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老师,办公电话85427767;地址:老图书馆319室;邮箱:814750841@qq.com。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