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外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南京林业大学产业教授管理暂行办法》(南林研【2023】35号),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校级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依据
依据《南京林业大学产业教授管理暂行办法》(南林研【2023】35号)(附件1)执行。
二、选聘条件
1.拥护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
2.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拟聘任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或参与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担任所在单位领导职务或是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我校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或提供重要帮助,经学校批准同意的。
三、选聘流程
1.学院设岗。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现有产学研合作现状、研究生培养实际需求,设置本学院产业教授岗位。每个学院限报5人。现为我校江苏省产业教授者自动认定为校级产业教授,不占此次申报名额。
2.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产业教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代表本人学术或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任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学校审议。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发文公布聘任名单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拟聘任申请人申报材料和《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联系人:葛老师、盛老师,电话:85427616,邮箱:752103749@qq.com。
1.《南京林业大学产业教授管理暂行办法》
2. 南京林业大学产业教授申请表
3. 学院校级产业教授申报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