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南林研〔2022〕139号),研究生院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持续提升导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师德修养,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水平、规范导师的指导行为,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26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教育政策与规章制度、师德师风、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导学关系、心理辅导、就业指导以及科研项目管理、财务报销、实验室安全等学校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等。培训形式以集中讲授为主,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
具体培训日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2026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由所在学院出具请假证明,并参加下一年度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招生。
2. 实行签到制度,缺席2次及以上培训者,岗前培训不合格,将取消2026上岗招生资格。
3. 本次新增导师岗前培训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须根据本学院导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制定年度导师培训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