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办理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1-04-09 点击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毕业研究生,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补发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具备与原件同等效力。

二、申请补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明书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点击下载);

4、申请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材料,声明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号等基本内容(提供报纸原件);

5、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

6、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补发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提交申请一个星期后的周二、周三工作时间内领取;

四、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