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缪子梅
副组长:周 纯 孙学江 高 健
组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评选对象
2019-2021级博士研究生及班级、2020-2021级学制内硕士研究生及班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学生)。
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9名(毕业班学生不超过4名),其中省级“三好学生”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学校根据各学院材料上报情况动态分配名额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
评选采用差额方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根据条件按照各学院名额分配表申报,三者不可兼报;省级“先进班集体”根据条件申报,每学院最多申报1个。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1 | 林学院 | 2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2 |
3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1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8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 |
9 | 风景园林学院 | 2 |
10 | 理学院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1 |
12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13 |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 1 |
14 | 轻工与食品学院 | 1 |
15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1 |
16 | 生物与环境学院 | 2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注:表中名额为2的学院,上报时非毕业班学生不少于1名。
四、评选标准及要求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读期间曾发表过至少一篇校级F类以上学术论文,评选时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体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社团会长;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员)”、“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5.研究生在读期间受到过校级以上处分者,不得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申报。班级成员受到校级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班集体,不得进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6.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曾在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艺术展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7.研究生阶段曾获本通知所涉奖项者再次申请不得重复使用曾经使用过的申报材料。
8.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者须提交含干部主管部门评价的述职报告(附件3)。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由个人(班级)报名、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复审、校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等程序。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个人申报级学院初评(3月22日-3月31日)
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材料,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2.校级评审及公示(4月1日-4月20日)
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上报(4月21日前)
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并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2.各学院在评选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学院应严格审核推荐学生和班级的资格,要求学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材料上报
各学院于3月31日下午5:00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材料(附件1-6)经分管院领导签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310室。电子材料发至:nfuhexu@163.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2023省级评比通知附件
1.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
3.学生干部述职报告
4.江苏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5.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6.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申请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