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度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中亮

副组长:孙学江  高  健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评选对象

       2019、2020级研究生及班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毕业班研究生。

   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毕业班学生不超过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

评选采用差额方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根据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表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根据条件申报,每学院最多申报1个。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林学院

2

2

化学工程学院

2

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5

经济管理学院

1

6

土木工程学院

2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

9

风景园林学院

2

10

理学院

1

11

外国语学院

1

12

艺术设计学院

1

13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1

14

轻工与食品学院

1

15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

16

生物与环境学院

2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注:表中名额为2的学院,上报时非毕业班学生不少于1名。

四、评选标准及要求

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体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社团会长;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员)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由个人(班级)报名、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复审或评选、校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等程序。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学院初评

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材料,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经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2.校级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上报

学校将对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在评选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曾在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艺术展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3.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院严格审核推荐学生和班级的资格,要求学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5.各学院于4月29日下午5:00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领导签章后,将附件1~6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310室。电子材料发至:nfuhexu@163.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点击下载(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1.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4.学生干部述职报告

                 5.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6.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申请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