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度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中亮
副组长:孙学江 高 健
组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评选对象
2019、2020级研究生及班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毕业班研究生。
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毕业班学生不超过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
评选采用差额方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根据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表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根据条件申报,每学院最多申报1个。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1 | 林学院 | 2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2 |
3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2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8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 |
9 | 风景园林学院 | 2 |
10 | 理学院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1 |
12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13 |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 1 |
14 | 轻工与食品学院 | 1 |
15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1 |
16 | 生物与环境学院 | 2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注:表中名额为2的学院,上报时非毕业班学生不少于1名。
四、评选标准及要求
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体包括: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社团会长;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员)”等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由个人(班级)报名、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复审或评选、校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等程序。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学院初评
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材料,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经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2.校级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上报
学校将对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在评选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曾在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艺术展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3.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院应严格审核推荐学生和班级的资格,要求学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5.各学院于4月29日下午5:00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领导签章后,将附件1~6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310室。电子材料发至:nfuhexu@163.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点击下载(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1.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4.学生干部述职报告
5.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6.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申请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