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内容及模式

 

 

                                      南京林业大学

                                      ¡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

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

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领域的通知》(苏学位[2010]15号),我校获得了艺术硕士、林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3个学位点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6个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上述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授权领域已列入2011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部分授权点和授权领域将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达到6个,授权领域达到23个。为了保证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新增授权点培养方案制定和原有授权点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对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制定、修订培养方案的责任单位

根据授权点或授权领域的内涵和培养工作需要,现确定各授权点及授权领域培养方案的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如下所示:

学位类别名称

专业领域及方向

获批时间

责任单位

参与单位

农业推广硕士

林业

2000

环境学院

 

农业机械化

2003

机电学院

 

农村与区域发展

2006

管理学院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2007

人文学院

 

农业信息化

2007

信息学院

 

工程硕士

林业工程

林产化工

1999

化工学院

 

木材科学

木工学院

 

森林工程

土木学院

 

家具制造与室内装饰工程

家具学院

 

艺术学院

林业企业管理

管理学院

 

机械工程

2001

机电学院

 

生物工程

2003

化工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

2005

交通学院

土木学院

轻工技术与工程

2005

轻工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2006

土木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2009

家具学院

 

环境工程

2009

化工学院

 

仪器仪表工程

2010

信息学院

 

材料工程

2010

木工学院

理学院

化工学院

控制工程

2010

机械学院

 

化学工程

2010

化工学院

 

项目管理

2010

管理学院

土木学院

物流工程

2010

管理学院

交通学院

风景园林硕士 

2005

园林学院

 

艺术硕士 

2010

艺术学院

家具学院

林业硕士 

2010

环境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 

2010

管理学院

 

 

希望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与参与单位积极沟通,并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各参与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负责单位做好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工作。

二、制定、修订培养方案的依据

制定、修订各授权点及授权领域的培养方案的依据分别是:

1.农业推广硕士: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3)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

4)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指委的其他要求。

2.工程硕士: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4)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

5)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的其他要求。

3.风景园林硕士

1)《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制订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3)《关于制订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4)全国风景园林硕士教指委的其他要求。

4.艺术硕士: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艺术硕士(设计艺术)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3)全国艺术硕士教指委其他要求。

5.工商管理硕士:

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工商管理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

3)《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20055月修订)。

6.林业硕士:

1)《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3)《全日制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4)全国林业硕士教指委(筹)的其他要求。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

三、培养方案的内容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掌握本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了解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相关工作的能力,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外语运用能力。

注:在培养方案中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对培养目标进行详细阐述

(二)研究方向

每个授权点或授权领域的研究方向设置要本着科学、稳定、适应形势、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每个授权点或授权领域下设置的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规格和知识结构、本学位点或专业领域的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特点,为保证培养质量提供依据和保障。总的要求是:

 

非全日制

全日制

总学分

≥30学分

≥24学分

学位课

≥18学分,含:政治类2学分,外语类3学分

≥12学分,含:政治类3学分,外语类5学分

说明

工程硕士应至少有数学类课程2学分

说明:

1.同一学位授权点或领域下设置不同研究方向时,学位课应分别设置,以便于制订教学计划时选择。

2.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请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库中选择。课程库中未列入的课程请注明。

(四)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

1.课程学习:应达到“课程设置”中相应的要求;

2.选题及开题报告:1学分;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6学分;

4.学位论文及答辩。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按课程学习与实践及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课程学习时间为11.5,实践教学与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2.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按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课程学习时间为11.5,论文工作不少于1.5年。根据实际情况,学习年限可延长二年。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内容及模式见附件二。

四、制订、修订培养方案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和程序开展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

(一)310日~410日,学院、学科组织编写,形成初稿;学院召开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学科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后,由学院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各学院要将参与修改完善的专家简况及签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鼓励学院邀请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专家参与评审、修改和完善工作;

(二)411日~417日,学校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三)418日~430日,学院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稿上报研究生院;

(四)51日~515,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定稿。

五、说明

(一)各学院按专业学位授权点或授权领域应分别提交: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打印稿一份;

2.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打印稿一份;

3.上述培养方案电子文件一份,请发送到zyxwb@njfu.edu.cn

4.学院组织专家审核会议的专家签到表一份。

(二)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体现着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学院在制定、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点,严格遵照教育部及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严格按照宽口径、应用型、复合型的原则,避免出现因人设课,因系设课的情形,科学、系统地完成课程设置,为开展培养工作奠定基础。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性文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学院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做贡献的高度,做好本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


 

附件二:

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内容及模式

 

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一、培养目标

本领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研究方向

1.名称: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

2.名称: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

3.名称: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

三、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针对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采用以下写法中的一条)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或3)年,按课程学习与实践及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课程学习时间为1(或11.5)年,实践教学与论文工作不少于1(或1.5)年。

2.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按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课程学习时间为11.5,论文工作不少于1.5年。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批准,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应至少修满   学分,各类别课程的学分要求见下表:

课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最低学分要求

公共学位课

 

政治类课程

2

 

 

 

外语类课程

35

 

 

 

研究方向一学位课

 

 

 

 

 

 

 

 

 

 

 

 

 

研究方向二学位课

 

 

 

 

 

 

 

 

 

 

 

 

 

选修课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

1.课程学习:应达到“课程设置”中相应的学分要求;

2.选题及开题报告:1学分;

本专业研究生论文选题应….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6学分;

阐述具体的的要求、内容、时间安排、指导方式等)

4.学位论文及答辩。

阐述具体的要求、内容、时间安排、指导方式等)

(1)

(2)

…….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针对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采用以下写法中的一条)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在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专业学位证书。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在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