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2902木材科学与技术、090702森林培育、090703森林保护学、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302林业经济管理。
各专业招生名额均为5人。
二、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2008年专业学位报名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考生必须全部完成以下步骤方为完成报名:
1.报考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及网址请注意浏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网上报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一定要填写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否则视作无学位考生处理;在“备注一”栏内填写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院名称,“备注二”栏内填写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名称,具体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内相关信息。
3.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至21日,考生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在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才算报名成功。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08年7月31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应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视为无效。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通过GCT考试,来校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时,须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件原件接受审查。
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教育部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凡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不给予参加专业复试的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即“GCT”)、专业基础课:2008年10月25、26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GCT考试语种只可选择英语,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具体科目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考试费在现场报名确认信息时交纳130元,向我校交纳30元(可汇款)。
2.政治理论和面试:2008年12月13日,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科目将于6月30日之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时交纳考试费80元。
五、培养模式
被录取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在课程学习阶段,即当年9月份至次年7月份,需脱产进校,与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步培养。学位论文可在本单位结合工作完成。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00元,学制为三年。被录取学员应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后缴清两年学费,在学位论文答辩前缴清第三年学费。
电话:025-85427616 邮编:210037
通讯地址:江苏南京龙蟠路159号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