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5]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化工材料、机电学院、材料学院、经管学院、土木学院、信息学院、轻工学院、交通学院、家具学院、生物学院、理学院等2014-2015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
二、材料报送要求
按照《通知》的要求,材料报送系统将于2015年12月7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所以请申报的学院务必于2015年12月7日12:00前,将如下材料送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上报: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内容见附件),pdf格式,文件名:10298+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表中各栏均不得空缺。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exce格式,文件名:10298+学院名称.xls。
请将以上两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学院名称
三、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通知》或向研究生院咨询。联系人:南军锋,电话:85427895。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对于促进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教育,提升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附:《关于开展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日
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工程教指委[2015]38号
各培养单位: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做好实习实践工作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至7日期间, 按照“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将以下材料递送教指委秘书处,本次递送的材料均为电子版。
一、材料名称要求如下: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二),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xls。
以上两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代码。
二、材料递送方式请参见书面文件。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一日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为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引导各培养单位进一步做好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促进合作企业和社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支持实习实践环节,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与表彰工作。
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不超过100名。
一、奖项名称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上一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即2015年评选范围为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组织与实施
教指委组织评审和表彰工作,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
1.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与实习实践的单位共同推荐,向教指委秘书处报送有关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见附件)。
2.领域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给予初审意见。
3. 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领域专家初审意见进行评审,并向教指委提出提名名单。
4. 教指委对提名名单进行审定,设立为期14天的公示期,通过后,发布表彰名单。
五、表彰与宣传
给予“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六、其他
各培养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并对培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指委负责解释。
附件二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培养单位代码: 培养单位名称:
实习实践单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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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的工程领域 |
校内导师 |
企业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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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
获学位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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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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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任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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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内容及成效(请列举一个,请重点阐述需要解决的企业实际问题是什么?如何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加以解决,解决效果。1000字以内) 实习实践成果清单(包括:奖励、专利、论文等) (1)奖励:包括项目名称、类别、等级、时间、本人排名; (2)专利:包括专题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公告日期、授权日期、本人排名; (3)论文:包括题(篇)名、刊名、出版年月、卷号(期号):起止页、本人排名; (4)其他成果(如有本人排名请注明;如未有排名,请注明本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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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及其导师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本人承诺推荐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均真实有据,且不涉密。 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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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单位对申请者申报的实习实践成效、申报内容不涉密的鉴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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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研究生院(部、处)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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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培养单位代码 |
培养单位名称 |
实习实践单位 |
申请者姓名 |
入学年月 |
获学位年月 |
工程领域 |
校内导师 |
校外导师 |
实习实践项目名称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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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excel文件的栏目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