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随着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学院和指导教师反映(或书面申请)一些领域的“二年制”学制培养方案设置存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技能的课程”、“校外老师授课”和“学位论文”等方面时间不足的问题,影响了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进一步提升培养质量;并建议参照其他学校做法,将“二年制”学制调整为“二年半”或者“三年”。
研究生院在收到相关学院和部分导师意见后,经调研,并考虑到省教育厅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的要求和我校现有研究生培养相关保障条件,决定开展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学制”的调整工作(2017年列入学校招生计划,2018年开始招生)。本次调整,要以强化教育部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资格紧密衔接,建立健全培养、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的培养机制为原则,提出适应“三年制”的培养方案,重点解决学院与指导老师反映的四个方面“时间不足”的问题,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职业能力培养”。
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是一个系统工作,相关学院要综合考虑校内外导师人数、生源、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学位论文安排及成果要求等。
需要进行调整的相关学院,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研读、领会各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调整学制要贯彻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二、学院组织召开需调整学制的调研会,邀请领域内的校内外导师代表、任课老师代表、同类兄弟院校专家、行业(或者联合培养基地及企业)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听取学院的调研情况、学制调整计划、新的培养环节安排等情况介绍,提出修改建议;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领域调整方案与计划安排,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附件一、附件二)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召开校内外专家论证会,根据相关学院申请和学校现有资源,提出调整方案,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附件:1.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调整座谈会代表名单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9日